可见光通信(visible light communications)
指利用肉眼看得见的“可视光”传递信息的通信技术。主要利用照明器具和信号机等显示设备以及汽车车灯等配备发光二极管(LED)的设备发出的可视光,通过改变其频率,或令其闪烁来发送数据。优点是不存在利用无线通信时需要的频率分配问题。在通信速度上,LED灯远远高于荧光灯。
发光场所明确的可见光通信
可见光通信拥有四大优点。第一,使用可视光检测位置,位置精度之高是电波绝对无法超越的。第二,能够以低价格实现高速传输。第三,能够有效利用照明设备等已有基础设施。第四,由于能够看见发光场所和行进方向,因此能够清楚知道信息将传送到哪里,以及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图根据庆应义塾大学的资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