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女神+超人李嘉诚 LED照明怎能不爆发?

OFweek半导体照明网 中字

  2013年5月,吴宗宪卷入官司麻烦。台北地检署收到控诉,指吴宗宪和朋友合伙投资大陆表演活动,但合约内容疑涉诈骗行为,因此传唤吴宗宪出庭说明。吴宗宪表示,这件事是合约上的小纠纷,"和原告是老朋友,大家开诚布公讲清楚就好了。"

  不过,2011年7月接受台北警方侦讯后,吴宗宪曾经一度理直气壮,笑对媒体称自己是来作证,并不是被告,"我不会弄假合约,宗宪可能犯错,但不可能犯罪,你可以欺骗自己,但不能欺骗你的衣食父母。"他还眼泛泪光发誓:"若有犯罪,一定退出艺能界!"

  但2012年3月,检警依据资金流向等具体事证,认定他和许丰扬等10人连手掏空联明行动科技公司资产,一并起诉,并求处许丰扬15年重刑,吴宗宪因并非主谋,未被求重刑。

  此前声明"若犯罪必退出艺能界"的吴宗宪,此后十分低调,只字不言退出,"没有做的事也不用去担心,检察官有检察官的认知,或许跟我们有落差,就让法律去还原真相,其它的就交由律师去处理。"

  而今年1月16日,吴宗宪到台北地院出庭,再度强调绝无掏空,没有认罪,还说自己好得很,希望记者不要乱写。此案全天开庭,吴宗宪叹气说,"我LED做得很好,工作也很忙,昨天才从北京回来,真是浪费我时间。"

  事情原委与友人假交易真借贷

  据台湾苹果日报消息,吴宗宪是在去年被正式起诉的,而当时起诉的罪名是《证券交易法》业务侵占,最重可处10年徒刑。时隔一年,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徒刑1年零10个月,缓刑3年。

  事实上,距离案情最初曝光已有两年时间。2011年,联明行动科技爆发"掏空案",该公司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以挪用、借贷、投资、操纵股价、虚增营收或虚伪增资美化财报等手法,挪用公司资金近亿元新台币,其中有6000万被查出来于2009年1月流向吴宗宪的LED节能产业阿尔发公司账户。

  据悉,吴宗宪因为年轻时爱玩音乐,进而与许丰扬成为朋友。虽然表面看上去是联明行动科技公司向阿尔发公司购买LED产品,但检调方认为这笔账很可疑。

  2011年7月13日,吴宗宪遭台北检署约谈,因其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违反商业会计法。吴宗宪在调查时也坦承:"当时联明行动科技用6000万本票向我购买LED灯,但后来因产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后我退还了3600万现金,剩余的2400万还没有归还。

  钜豪照明告范冰冰代言违约:遭反诉赔40万

  "认为范冰冰违反了代言合同,广东钜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豪公司)将范冰冰及其所属的北京美涛中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代言费91万元。审理中,美涛公司反诉钜豪公司延期播放广告,反诉索赔22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部分支持了美涛公司诉求,判决钜豪公司赔其违约金40万元。

  原告(反诉被告)钜豪公司诉称,2009年6月16日,公司与范冰冰、美涛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范冰冰为钜豪公司代言灯具、浴霸类产品,代言期24个月,代言费220万元,代言活动为范冰冰为公司拍一次影视广告、一次平面广告及出席4次产品宣传活动,且约定影视及平面广告的拍摄不迟于2009年7月15日。

  钜豪公司称,范冰冰违反合同,拍广告延期了半年多,令公司损失18万元,故应退其代言费的三分之一即73万元;另范冰冰没有参加4次活动宣传产品,令公司损失73万元,要求范冰冰及美涛公司退还91万元。

  对此,范冰冰辩称自己不是合同主体,不是该案适格被告。

  美涛公司辩称,钜豪公司所述与事实不符,并提起反诉称,该代言合同到期,钜豪公司仍使用范冰冰的代言广告做宣传,故反诉要求钜豪公司赔偿220万元违约金。

  针对反诉,钜豪公司则称美涛公司的反诉应是基于范冰冰授权,但范冰冰此前已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美涛公司无权反诉。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的代言合同,多处约定了须由范冰冰本人同意方可履行的合同内容,故应视为范冰冰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关于延期拍摄问题,因钜豪公司不能证明其是否履行了书面通知出席义务,故难以认定范冰冰及美涛公司在该环节违约。关于范冰冰没有出席产品宣传活动,法院认为,涉案合同的核心是范冰冰为钜豪公司的特定产品拍摄了影视及平面广告,没出席活动不影响范冰冰作为钜豪公司相关产品形象代言人的成就。

  朝阳法院最终判决部分支持了美涛公司的诉求,判钜豪公司支付美涛公司违约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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