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金融市场交易的就是信用关系,是给信用的风险定价,而当前中国市场的信用与发达国家有本质上差别。但是政府又希望让成熟国家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及金融市场嫁接到中国的信用基础制度上。这样的嫁接一定会让整个市场问题丛生。因为,政府对信用的完全隐性担保,不仅使得政府完全主导整个市场,而且也会让市场投资者过度高风险,并让其行为收益最自己而让其成本让整个社会来承担。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一定不可避免。也就是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是建立在以严格的法治来保证的非人格的信用基础制度上,而是在政府对信用完全的隐性担保的条件下,以时间进程来确立金融结构比例关系,那么这样的资本市场要发展与繁荣是不可能的。
还有,中国的T+1交易制度、涨跌停板制度,一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启动,目的就是要规避中国这种信用制度下的过度投机炒作行为。但是实际上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拟上市公司及相关部门都能够突破这些限制,对股市过度炒作以其利益最大化。因为,任何制度安排永远是不完全的,市场的当事人都可能突破这些制度规则。特别是,由于市场的信用由政府隐性担保,从而使得获利的大小往往会与权力远近有关。这也就是国内股市的中小投资者为何个个会被杀得落花流水的问题所在。
对于金融变革是不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占且不论。但是就LED行业来讲,虽然IPO的重启对于已过会LED企业而言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在这里不禁要问:LED企业你真的准备好了吗?尽管不少企业准备不错,但还是最终被卡在了IPO这道关口,IPO的门槛并不是那么好过的。上市前,企业需要为达到为股东营造盈利的条件,达不到就会撤材料。上市后,除了要关注大股东的利益,同时也要关注中小股民的利益。毕竟作为上市公司其实质也就是一个公众公司了。而至于规范化的运作,规范化的程度要求更高,监督更严,企业上市后信息将会要求更加透明化,不管是对证监部门还是股东甚至是社会公众。面对这么多的要求,拥有上市需求的LED企业一定要做足了准备才能万无一失,既不损自己利益也不伤他人的利益。
所以,对于当前国内股市的发展,对IPO的启动,首先就得走出以时间要求金融结构比例关系达标的误区,而是要以既有信用关系来确定中国金融市场结构,并让其自然演进。在此基础上,也不是盲目引进欧美发达的金融市场、产品及工具,而是发展适应当前中国信用关系的金融市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让市场重拾信心,这样就在面对LED照明市场爆发时代的来临,LED企业IPO可以顺风顺水,从而达到照明行业的又一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