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雷士内斗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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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dy-文文:采访王冬雷:你对你们的协议怎么看?王说我不管他微博上发些什么,什么协议都是随便写的,工作中很多这种你都要当真吗?吴总竟以此为君子协定,且不知自古“宁可与君子为敌,不可与小人为伍”的古训。小人背弃德行,得不到威望,于是忘记善,忘记恩,处事言而无信,竟不知羞愧,反为得了势而暗自窃喜。

  @断桥笑雪:坏人光警告是没用的,必须拿出行动才有效。

  @一辉合肥:我现在也认为从12年开始,都是王设置的一个大骗局!从前期的低调妥协切入,中期的寻找借口,拉拢人心,再到现在的暴力,强制抢夺。从头到尾都是精心谋划,步步紧逼,巧取豪夺!吴总为雷士长远发展,互换股份曲线救国,虽设置秘密协议做保障,只没料到王能如此小人,如此卑鄙,翻脸如翻书!王,人才啊!

  @jack97373:回复@用户5227026887:王的工作成果就是利用黑社会去总部打砸抢,在惠州用黑社会充当保安打伤员工,以及开所谓庆祝大会虚张声势...!对法律问题的表述,很可笑,王脱离了稿子能表述吗?13年的重庆雷士年会,凤凰的采访,离了稿他能讲成话吗?还有法律措施,王冬雷也配讲法律,简直就是亵渎"法律"两个字。

  @太阳影子:回复@烟不离手88无敌:大老板也是凡夫俗子,为了利益一样吵哄哄动手动脚,什么风度都是骗神骗鬼的!

  @烟不离手88无敌:回复@太阳影子:股东大会没有用的,程序还是要走,我敢肯定吴总不会承认的,王冬雷也只是一个台前人物,没有其他股东的支持,借10个胆给王,他也不敢罢免吴总的,早就做好了一个局,但也不能说这个局就是坏的,人家最起码表面是合法的游戏规则,毕竟吴总股份实在太少了,资方又不是傻子。

  @秋风下的顽石:事件追究寻衅滋事罪理由似乎不充分,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有可能。可以立案的理由为多人一起毁坏公司财物,致使吴助理受轻伤。但是是否可以认定,还需要切实证据。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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