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杏男任职未澄清
对于12日报道的新海宜与华发公司10年间错综复杂的交易,新海宜在澄清公告中给与了肯定并详尽列示。新海宜在公告中还承认,办理华发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的人员中姚维品、余秀华、姜波、黄一清等人系新海宜或海竞公司职员,但对张琴的任职没有回应;也认可了华发公司历届出资人张龙官、陆杏男、吕正法在海竞集团任职的情况。但新海宜称这些人员在海竞集团任职期限都是截止到2010年7月。而张亦斌与其子张栗滔正是在2010年7月公开对海竞集团100%控制,新海宜只承认上述人员在海竞集团截止到2010年7月的任职。由此,新海宜否认与华发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新海宜在澄清公告中宣称,陆杏男在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华发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2月至2010年7月兼任海竞集团执行董事,不在张亦斌在此期间旗下控制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系张亦斌和公司的非关联自然人。然而根据记者掌握的公开信息,陆杏男自2010年9月起以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担任股东董事职务,任期从2010年9月一直延续至2013年10月。
据查证,海竞集团在2006年受让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2010年,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成苏州银行,并成立苏州银行第一届董事会,海竞集团获得了一个股东董事职位。2010年7月海竞集团已经由张亦斌公开持股95%,而陆杏男却在2010年9月以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担任了三年的董事。陆杏男不可能凭空捏造自己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做了三年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海宜的澄清公告中,对陆杏男、吕正法在2010年7月张亦斌公开控制后的海竞集团的任职情况只字未提。而在2010年之后,新海宜与华发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未停止。
土地竞拍出资疑团未解
对于吴江财智置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土地竞拍出资中3050万元不翼而飞一事,新海宜则没有澄清当时出资减少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新海宜曾明确在2011年的公告中表示出资5000万元竞拍苏州吴江区一地块,竞拍成功后5000万元出资将转化为项目资金。但在吴江财智置业公司注册成立后,新海宜仅在1亿元的注册资本中出资1950万元,期间并没有任何公告解释出资减少的原因。
在澄清公告中,新海宜表示后期为避免涉及房地产业务以及控制风险,公司对吴江财智置业公司的出资额为1950万元、参股比例19.5%,项目投入与股权出资额之间的差额3050万元已于当期收回。然而,新海宜并未披露减少出资所履行决策程序,也没有在当时为此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5000万元出资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减少到1950万元,而华发公司则趁虚而入,获得了2050万元的出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