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针对“雷士控股”问题
吴长江表示自己仍然是雷士照明的股东,个人的股比比王冬雷个人在“雷士控股”的持股比例要高得多。除了自己与王冬雷及“德豪润达”协议安排一致行动人的方式来管控“雷士”外,今天仍然是“雷士控股”的股东之一,自己的股权结构分别为已经决议通过的(含期权)的2.4%和通过“德豪润达”自己的持股比例反射到“雷士控股”的5.13%。
五、针对昨日(9月10日)下午“雷士控股”指控吴长江涉嫌三宗罪的问题
吴长江认为这个说法完全是对公众的一种误导。
他并表示2010年12月1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以简称“香港无极”)三方签署《雷士控股有限公司总部项目招商协议书》。三方约定:南岸政府出让21.9亩土地给香港无极照明投资建设“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项目建成后,雷士将中国企业总部、结算中心迁入大厦办公。在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度后,南岸政府承诺给雷士控股优惠政策,例如,项目冠名权、五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区级部份返还、政府优先采购雷士产品、协助推广雷士产品、五年内企业税款区级部份90%补助。
因后来香港无极照明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申请雷士方面借资,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无极照明提供担保用于“雷士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所需。同时,无极照明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现在的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已经超过十亿元人民币价值。这些贷款全部用于了“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据悉,今天的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媒体通气会有包括央视、央广、新华社、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晚报、财经、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腾讯财经、网易财经、搜狐财经等近百家媒体。
这是吴长江在前几天央视交易时间报道雷士照明事件后的再次发声。吴长江表示感谢媒体的关注,感谢雷士人的努力。
吴长江声言王冬雷现在这样做有不可告人目的,并作以下陈述:
(1)“德豪润达”当前财务急剧恶化,他想假戏真做,让我给他埋单,而他自己顺势翻手吞并掉我“雷士控股”的优质股权,他想借尸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