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本次对2014年半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2014年半年报会计差错的原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27.03%的股权,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2014年8月28日晚间,雷士照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其2014年中期业绩公告。本公司发现雷士照明披露的201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据与其公告前提供给本公司的业绩数据有重大差异,造成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计算对雷士照明的投资收益时出现会计差错,从而使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出现较大变化,需要对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会计处理
德豪润达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投资收益5,892,411.08元,调减净利润5,892,411.08元。
同时,调减201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5,920,456.33元,调减未分配利润5,892,411.08元,调减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8,045.25元。
此外,德豪润达这次的公告中,也把雷士照明的财务也做了相应的报告,调整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