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吴长江和王冬雷不断上演的“口水战”,有网友表示:他们之间的协议,法律上应该叫做合作协议吧,发出来的是个协议提纲,如不出意外,应该还有执行协议,吴长江没有发出来,王冬雷也没有提及,我们局外人只能猜测了!既然是协议,就有双方的权责与义务。在7月份以前,没看出王冬雷脱离协议,吴长江呢?吴长江违规担保,就可以认为吴长江违反协议了。
四、编者的观点:雷士作为上市公司属于雷士全体股东!
在编者看来,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领导者,首要的是要对股东负责,其次要对股价负责,雷士不存在被谁霸占的问题,雷士作为上市公司是雷士全体股东的,这是一般性常识。控制一个企业是股本说话,从古到今,公司都是股东的,没有那个上市公司公司不属于股东而属于创始人的。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没有必要打口水仗,刷微博互相揭短,对雷士百害而无一利,看不到互相解决问题的诚意,双方除了开发布会,刷微博,好像也没什么实际行动,离和平解决问题的时间还很远,难道是要一直这么僵持下去吗?
现在急需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解决问题。吴长江和王冬雷所说的一字一句,大家都在关注。相信雷士董事会有能力解决好这次事件,抢公章的做法虽然说有点被逼的意思,但的确是愚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