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8日)下午雷士照明官网微博表示,惠州公安局正式对雷士照明吴长江等人挪用资金案一案确立为涉嫌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挪用资金案进行侦查。目前雷士照明董事会正式控制重庆总部。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旦事件调查属实,吴长江将面临牢狱之灾。
考验法律的时候到了,要看看吴长江这类行为会怎么判,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秤。对吴长江立案一事网友纷纷发表评论。
有网友表示,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已没有回头的可能,只是结果的大小而己,也就是说老吴要尽快找有利的证据来减轻罪责,但对他来讲罪条太多!比如前发生的非法销货就涉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