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安徽省工商局官网发布通报称,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安全,安徽省工商局2018年依法对合肥、阜阳、滁州、宣城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照明灯具进行了省级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照明灯具共60组,其中合格37组,不合格23组(其中仅标识不合格1组),合格率61.67%,不合格率38.33%。
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互换性、机械强度、功率因数、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