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 20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8595-2014《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等标准,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防尘和防水、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9kHz~30MHz频率范围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频率范围辐射电磁骚扰、浪涌等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发布的《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显示,标称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九佛照明”LED高效超薄路灯(型号规格:JF-TC196BG-30WX2/60W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8)样品被检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和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内部接线截面积)、防尘和防水项目不合格。
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标准规定:为提供足够的机械强度,对于非普通灯具,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而该批次路灯产品的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为0.75mm2,因此不符合标准要求。外部接线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偏低,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外部线容易发热而发生老化或损坏等,引发危险,特别是对于这种室外使用的灯具产品。
标准规定:灯具外壳应能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试验后灯具应承受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同时,灯具潮湿试验后,也应符合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而对于该批次路灯产品,防尘和防水试验后,电气强度试验电压720V时发生击穿现象,因此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为该灯具采用了放电管和压敏电阻组合构成的防浪涌抑制电路,由于气体放电管的耐压参数选择不合理,导致路灯的带电部件与金属部件之间不能承受2U+1000(V)的基本绝缘的电压。因此,LED路灯的EMS设计应建立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否则容易引发电气危险。
2018年广州市路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看检验报告,正规的灯具生产厂家按周期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因此,销售商应能提供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及该产品能效报告。
(2)看包装及铭牌,凡是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台灯产品很注意产品包装。选购时注意产品实包装印刷要清晰,型号、功率,规格、来源标志等应齐全。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