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木林森发布关于拟签订<对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协议>的公告称,为促进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木林森与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庐陵”)、吉安市金木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木电子”)及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签署《关于对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协议》。
根据本协议,木林森与金庐陵将共同向金木电子出资合计人民币10亿元(其中金庐陵出资人民币6亿元,木林森出资人民币4亿元),并由木林森向吉安木林森实缴人民币2.63亿元,此后,由木林森以零对价向金木电子转让其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吉安木林森51%的股权,金木电子取得吉安木林森51%股权后向吉安木林森实缴人民币25亿元(其中并购自筹资金10亿元,并购贷款15亿元),其中,16.83亿元计入吉安木林森的注册资本,8.17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木林森表示,本次投资入股协议的签署,系深化政企合作,有助于实现多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帮助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