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海洋王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实女士、徐素女士经慎重考虑,出资设立“周明杰奋斗奖励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目的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原创始人周明杰先生的遗愿,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周实女士、徐素女士决定成立本基金,以奖励为海洋王及中国专业照明事业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士。本基金首期计划为期三年,第一年的资金来自周实女士、徐素女士所持有的海洋王507,049,738股股份于《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项下实际取得的全部税后利润;基金第二年及第三年的出资金额将由周实女士、徐素女士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增长目标实现情况、本基金运作情况等因素于后续综合确定。
二、激励原则
在公司人均销售收入实现增长目标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员工对公司业绩的贡献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收到周实女士、徐素女士的本基金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上述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基金的设立体现了周实女士、徐素女士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鼓励公司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业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海洋王百年企业理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