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星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设立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能源”)。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桃华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星光能源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维服务。公司针对光伏发电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论证和前期准备,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整体业务规划及经营需要做出的慎重决策。光伏发电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以实现未来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星光能源设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趋势、市场需求、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谨慎实施,严格控制风险,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设立的星光能源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