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必易微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现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变化。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