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奥拓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本次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