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焦志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焦志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焦志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焦志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焦志刚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90399股, 辞职后,焦志刚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