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佛山照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975,313.4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03,975.16元。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中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部分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975,313.46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7,975,313.4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下同)合计6,136,307.56元,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603,975.16元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03,975.16元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