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佛山照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目的: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投资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