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路维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新余顺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和新余华谦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根据投资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3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的股东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顺禄”)、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百耀”)、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粤典”)和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华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4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940%。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减持股份情形。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