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银河微电发布公告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