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木林森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光电”)于近日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局(以下简称“井开区”)拨付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240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