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佛山照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规划将下述长期对外出租的自用房产拟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房产明细如下:
上述房产建筑面积共69,298.64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15,059.14万元,账面净值12,154.40万元。该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不变,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公告称,本次变更是将部分自用空置房产与出租房产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