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阳光照明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3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40,128,600股。
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氢能业务发展的需要及经营管理上的考量,公司计划对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调整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风机、风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阳光照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