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瑞丰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2023年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第一批拟资助项目”资助金额678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值金额超过1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