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5100627,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乾照”)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5347,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及扬州乾照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扬州乾照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内的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