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珈伟新能发布公告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2024年累计收到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财政所企业扶持资金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3.9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江苏华源上述政府补助全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总额700万元。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