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4月20日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当招牌。“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即将终结。对于新旧商标法的衔接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表示,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处10万元罚款。
有限禁用驰名商标利大于弊
“禁止驰名商标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有利有弊,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永对该条款总体持赞成意见。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驰名商标已经变成了大企业、大品牌的必修课,但随着驰名商标越来越多,导致其公信力在逐步下降,很多驰名商标十个人中有九个人都不知道,这让驰名商标本身陷入了一种尴尬。
截至目前,通过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超过2000件。但在王永看来,目前中国真正称得上“驰名”的商标不超过100个,放宽要求也不超过500个。他认为,有些驰名商标的知名度确实比较低。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个品牌到底是不是驰名商标,最终还得靠消费者来判定。三鹿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中国名牌产品”评选被取消,也导致公众对名牌产品产生了很大的信任危机。如果任由“中国驰名商标”发展下去的话,则不排除会出现类似的风险。
“有限禁用短期虽然会有阵痛,但从长远来说是一件好事情。”王永表示,从长远来看,禁用有利于企业培育真正的竞争力。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真的不过硬,消费者抱怨的可能就不仅仅是单个产品或服务,反而会质疑所有的驰名商标,甚至会质疑政府监管部门的公信力。现在政府部门正在加快转型,向“有限政府”转变,这应该是改革的方向。至于部分人士担心二审稿通过之后,可能对企业的品牌营销活动产生负面影响,王永则不以为然,“能够拿到驰名商标的知名企业产品质量、营销等一般都比较过硬,对这些大企业的影响应该是微乎其微。可能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在中国驰名商标产品中实力垫底,或刚拿到驰名商标的成长型企业。与此同时,这也可能会抑制人们再去申请驰名商标的积极性。”
那些年长居10大品牌的LED企业
过去几年随着全国对LED灯具推广越来越重视,更多国外LED企业巨头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在中国的LED照明灯具行业中,排行榜中LED照明灯具十大品牌排行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欧司朗照明
欧司朗是世界两大领导照明灯具制造商之一。至2007年9月30日为止,OSRAM集团的全球销售额已高达47亿欧元,其中有88%来自德国以外的国家。OSRAM是照明产业的高科技公司,约有60%的销售额来自省电产品。此全球性公司在全球雇用超过41,000位员工,为150个左右国家的客户供应产品,并在17个国家拥有48个生产基地。
雷士照明
雷士照明是照明灯具-节能灯十大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商业照明行业领先企业,专业照明企业之一。
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是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主打产品之一,在照明业已成为公认的知名品牌,所在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个创新型快速发展的公司,一贯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人才培养。欧普照明的产品涵盖家居,商照,电工,光源等领域,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照明企业。目前有28个办事处和遍布全国1300多家专卖店,5000多家销售网点,产品远销世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