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与经销商们建立的销售渠道,被认为是雷士照明竞争对手的重大和特殊的进入障碍。此前与吴长江处于“蜜月期”的王冬雷曾多次表示,其当初选择和雷士照明合作,就是看中雷士照明强大的渠道和市场营销能力。
懂技术的王冬雷与懂市场、擅长销售的吴长江,一度被认为是“绝配”。
然而正是这样的好兄弟与“绝配”背叛了吴长江,经销商绝大多数同意,8月29日,雷士照明的股东大会,95%的股东通过了“罢免吴长江的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任何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务”的决议,表明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作为原“雷士系”高管的最后一个在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董事会中的人,也被彻底从雷士照明中清洗掉。
吴长江的三次“下课”无不让人怀疑他本身的诚实度有多高,至少他本人是跟人合伙不了的,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者时,选对人十分关键,最重要一点就是这个投资者的投资目的和企业自身的目标是否一致,所以,作为企业老板,尤其是企业创始人一定要做好这门功课。应晓得不是一切投资者都适合你。切记不能短视,否则你会追悔莫及。
支付宝事件 信义之争
马云称,拆分支付宝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时间会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尽管如此,外界还是对马云的诚信和道义报以一些质疑。
阿里巴巴与雅虎之间的紧张局面在2011年的“支付宝事件”中达到顶点。当年6月,马云将支付宝从阿里巴巴集团拆分出来,注入自己及阿里巴巴高管团队控制的一家内资公司。
马云的这一决定引起轩然大波,当时的第一大股东雅虎认为拆分支付宝这一决定没有经过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的正式批准,这也使得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被压缩。马云当时解释拆分支付宝时称,做出这一决定是为了绕开央行支付行业外资禁入的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让支付宝获得在线支付牌照。
支付宝事件的问题核心在于马云和阿里做出拆分支付宝决定时有没有获得董事会的同意和正式批准。当时阿里董事会有四人,马云、蔡崇信、雅虎杨致远、软银孙正义。马云当时曾对媒体说,拆分支付宝四个人开过很多次董事会商量。据马云的说法,到了2009年,董事会有一份会议纪要:授权管理层采取措施获取支付牌照。而在2011年正式拆分时,马云坦承当时确实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可是第二天就要交申请支付牌照的报告了,我能怎么办?”马云称,拆分支付宝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时间会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尽管如此,外界还是对马云的诚信和道义报以一些质疑。
拆分支付宝不久,阿里就与雅虎、软银两大股东达成了一个协议:即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提供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母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在20亿-60亿美元之间。这个协议在今年8月阿里第4版招股说明书中做了更新: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37.5%的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税前利润;一旦小微金服上市,阿里巴巴集团可以选择“利润分享”终止,从而一次性获得IPO时小微金服总价值的37.5%。在新的协议中各方还约定,小微金服IPO时的估值需超过250亿美元,融资金额超过20亿美元。这就意味着,按37.5%的比例计算,阿里巴巴集团可以在小微金服IPO时获得的一次性现金回报将不低于93.7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