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木林森发布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称,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 号)的规定,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至吉安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
木林森表示,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