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本邦获悉,新三板摘牌企业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的美)的创业板IPO申请已于近日获受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保荐机构。
图片来源:深交所网站
乐的美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LED线性照明细分领域,以线性照明光源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线性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LED线性照明产品,包括软灯条及硬灯条;同时,公司以线性照明光源为基础,提供非线性照明产品,包括面板灯、超薄天花灯等。
据悉,乐的美于2016年1月11日在新三板挂牌,于2018年4月23日摘牌,证券代码为835455.OC。
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一季度,乐的美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391.00万元、18,982.25万元、20,808.12万元和3,475.3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9.61万元、3,076.82万元、4,440.73万元和775.10万元。
图片来源:乐的美招股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规定的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公司所选取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2,921.26万元和4,002.31万元,合计6,923.57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规定的公司上市标准。
本次乐的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34.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依次用于投资LED线性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募资总额3.11亿元。
图片来源:乐的美招股书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乐的美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东莞乐的美、香港乐的美和江门乐的美,无参股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袁汝平、袁泉峰和袁艳萍、袁灵系兄妹关系,钟华莲系袁泉峰之配偶。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合计直接持有乐的美71.92%的股权;同时,袁汝平还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袁泉峰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袁艳萍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图片来源:乐的美招股书
乐的美坦言,本次创业板IPO存在以下风险:
(一)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外先后爆发。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国外部分国家地区成为新的疫情重灾区并形成全球化的流行趋势。
公司已于2020年3月全面复工,供给方面随着复工进度的恢复,整体影响较小。需求方面,国内客户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需求正逐步恢复;国外客户由于疫情影响可能带来经济持续低迷和市场需求的萎缩,将给公司经营情况带来不利影响和阶段性风险。
(二)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权属瑕疵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场所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用地面积为7,742平方米。其中,7,200平方米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东莞乐的美已就该土地取得权属证号为“东府国用[1994]第特27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542平方米的土地为东莞乐的美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上述地块上建有2栋厂房、1栋办公楼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东莞乐的美的部分配套附属设施位于542平方米集体土地项上。
上述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原权利人为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54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原由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2014年9月,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在转让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东莞乐的美的同时,将542平方米集体土地的承租权一并转让给东莞乐的美。公司位于上述7,742平方米地块上的建筑物自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由于历史原因上述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
公司位于上述7,742平方米地块上的建筑物存在权属瑕疵,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或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57.88万元、2,296.59万元、2,389.69万元和2,356.3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11%、15.37%、13.30%和13.47%,占比较高。
公司主要采取“定制化订单式生产+常规品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的不同需求。公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对常规芯片、支架、金线、PCB板、贴片电阻等主要原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以确保公司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公司生产所需要的灯珠主要通过自主封装,公司会根据客户往年订单规律,在满足日常订单的生产需求下,生产部分常规常用的备用灯珠以满足部分客户订单及时性的需求;同时,报告期各期末都存在一定的订单库存未发出公司仓库的情形。上述使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足额的存货跌价准备。未来若市场短期内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相对竞争优势或客户需求变化等,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股权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于2018年5月1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五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1.92%的股权,且袁汝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袁艳萍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袁泉峰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上述五人的持股和任职情况能够对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按照1,734.00万股的规模进行发行,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仍达到53.95%。尽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技术更新和研发风险
LED照明技术创新活跃,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发光效率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升级较快。一方面,LED产业技术的提升促进了LED产业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不断地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应用也为乐的美技术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研发产品和技术无法跟上行业技术升级的步伐,公司的竞争力可能下降,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