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1月20日、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0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成交最低每股价格为2.79元,成交最高每股价格为2.98元,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21,101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