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灿光电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48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325608735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80,45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马静超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469街秀禾问茶3号-175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经营范围: )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LED芯片的设计、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宝石加工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14,8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9、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准。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9%;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247,93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7%;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