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鸣志电器发布公告称,为保证鸣志国贸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的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开展,保证自4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之间,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鉴于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就前述事项相关的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为鸣志国贸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无反担保。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1)3月29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387918D
成立时间:1998年4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738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器)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零件、附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贸易咨询服务(除经纪),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国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担保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和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证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产品购销(“交易”)往来的顺利实施,以及在上述交易项下应收账款的顺利回收,公司愿意为鸣志国贸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协议有效期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章后于2024年04月01日生效,至2025年3月31日。
保证人: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 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本金以及因债务人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3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5%,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