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鸣志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新永恒书面减持公司股份申请,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11月9日,鸣志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新永恒书面减持公司股份申请,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